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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簽發《出生醫學證明》和《預防接種證辦》辦理告知

我院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公安部要求,自2023年4月1日起啟用國家統一制發的新版《出生醫學證明》(第七版),現就啟用和規范管理新版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新生兒出生后即可辦理。

二、新生兒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(雙方身份證正反面均復印在一張紙)?!坝行矸葑C件”指居民身份證、護照(外國藉)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、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。

三、非新生兒母親本人,則須提供新生兒母親親筆簽字的委托書,委托其新生兒父親辦理,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受理。委托書樣本請在本院的官網上點擊下載機打、A4空白紙手寫或在門診導醫臺咨詢。

四、《出生醫學證明》一經簽發,記載的所有信息不能變更。因此,填寫前必須確定新生兒父母雙方信息和新生兒的姓名(使用通用規范漢字。不能用繁體字,冷僻字)。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住院分娩登記的產婦姓名、年齡等相關信息必須一致。新生兒父母一方或雙方為外籍的,“新生兒姓名”欄可填寫中文或英文。

五、憑產科開具的兒童預防接種轉診單進行預防接種證辦理。

六、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生人口的法定醫學證明,敬請妥善保管,不得出賣、轉讓、出借和私自涂改。

七、辦理時間及地點:  晉陽院區:每周一、二、四、五全天。(上午: 8:30-12:00 ; 下午14:00-16:30)節假日除外。住院樓10樓

天府院區:每周三全天。(上午9.30-12.00  下午:1.00-16.30)節假日除外。住院大樓三樓E區。

溫馨提示:兩個院區不能跨院區辦理。


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授權委托書.doc